烟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

更新时间:2022-09-28 21:36:12作者:智慧百科

烟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

  烟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

  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相关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门诊慢病病种(甲类慢性病和乙类慢性病)门诊费用不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后,再由大额救助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和大额救助金可累计为参保职工支付医疗费用65万元。

  大额救助金的筹资渠道、标准和报销比例

  大额救助金由个人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大额救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6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额救助金按90%的比例支付,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本文标签: 限额  万元  最高  救助金  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