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更新时间:2022-09-28 21:39:15作者:智慧百科

烟台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烟台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冲击,人社部把失业补助金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凡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1月-2022年12月的失业人员均可享受失业补助金政策。这一政策将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的福祉,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底线。

  失业职工申领条件

  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2021年1月1日以后失业的,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只可享受一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参保缴费不足1年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和期限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限6个月。

  缴纳失业保险不满1年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

  缴纳失业保险1年(含1年)至5年的(含外地转入),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月。

  缴纳失业保险5年(含5年)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500元/月。

  申领方法

  人社部门已开通线上经办渠道,便捷受理职工需求,职工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自主在线快捷办理。人社部门将按时受理审核,及时将补助金拨付社保卡或银行卡。

  电脑端申请时,首先登录网站(可百度搜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输入网址:http://si.12333.gov.cn登录),点击“失业待遇申领”,再点击“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进入登录界面。

  手机端申请需下载“掌上12333”APP,打开APP点击右下角“我的”进行登录;点击“电子社保卡”(未实人认证请先进行实人认证),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如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请点击“去申领”;根据APP提示及要求填写及核实本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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