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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9 14:39:31作者:智慧百科
2022无锡滨湖区“滨湖之光”补贴政策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滨湖之光”升级版3.0 打造太湖湾科技创新带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滨委发〔2021〕24号),以更硬政策、更强平台、更优环境提升人才工程绩效,促进更高水平的产才融合,不断增创人才发展新优势,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大学生创业就业支持政策
一、大学生购房补贴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对象是指在滨湖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毕业生来源应为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上述高校原则上参照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以年度“锡引”工程引才公告为准,下同);
2.引进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
3.引进后在滨湖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60平方米及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且连续在本区同一家单位工作满2年(以社保缴纳为准)。
(二)支持措施
符合该政策条件的,审核通过后分别给予本科10万元、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购房补贴支持。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二、海外学子生活补贴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海外学子生活补贴”申请对象是指本年度用人单位从区外引进的海外留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我区企事业单位(含驻区科研院所)、高校或社会机构;
2.用人单位与补贴申请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二)支持措施
符合该政策条件的,审核通过后分别给予学士5000元、硕士8000元、博士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对全球高校排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留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分别给予学士1万、硕士2万、博士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大学生创业支持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大学生创业支持”的申请对象是指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滨湖区注册创业实体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实体在申请时注册满3个月但未满5年;
2.在本年度“创响无锡”“创响江苏”“创业江苏”“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或“中国创翼”等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奖;
3.守法经营,年度内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支持措施
1.在“创响无锡”全民创业大赛市级决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8万、5万元一次性补贴,其他进入决赛项目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贴;
2.在“创响江苏”“创业江苏”“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省级创业大赛决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5万、10万、5万元一次性补贴;
3.在“中国创翼”国家级创业大赛决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给予20万、10万、8万元一次性补贴。
四、申请方式
1.材料提交: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按所需材料清单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于12月31日前(海外学子生活补贴于每年度12月31日及次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受理。
2.申请表及附件清单见文后下载附件。
五、联系方式
1.大学生购房补贴、海外学子生活补贴申请:
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赵琰
电话:0510-85860153
2.大学生创业支持申请:
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 郑闽
电话:0510-85882172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
第三章 单位人才引育支持政策
一、企业引进大学生支持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企业引进大学生支持”的申请对象是指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含律师事务所等合伙制机构,不含劳务派遣机构),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2.企业录用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除外)和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且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上述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当年在锡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支持措施
通过审核的企业,本年度每引进一名大学生,按本科(技师)2000元/人、硕士5000元/人、博士10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引才补贴。
(三)申请方式
1.材料提交: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附件)并按清单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于当年度12月31日及次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受理。
2.申请流程:单位申请—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受理、审核—区人社局复核汇总、提出拟补贴名单意见—区委区政府核定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正式发文、资金发放。
3.申请表及附件清单见文后下载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冯怡
联系电话:0510-85860153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二、企业技能提升培训支持
(一)企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
1.申请对象
“企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的申请对象指通过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评估,并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的企业。
2.支持措施
通过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评估的企业,每培养一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奖励,每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
3.申请办法
由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江苏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导出理论、技能实操双合格人员名单,通知企业按要求申领。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
1.申请对象
“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的申请对象指本年度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单位。
2.支持措施
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2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请办法
由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名单,通知企业按要求申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张晓瑛、朱敏
电话:85708797,邮箱:47299110@qq.com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博士后工作站引才支持
(一)优秀博士后工作站奖励
1.申请对象
“优秀博士后工作站奖励”的申请对象是指我区在上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站单位。优秀博士后工作站名单以无锡市人社局公布的上年度博士后工作评估结果的通报为准。
2.支持措施
给予设站单位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原则上给予博后站实际管理人员)。
(二)新引进博士奖励
1.申请对象
“新引进博士奖励”的申请对象是指我区每年度新引进博士的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
2.支持政策
博士后工作站在本年度每引进1名博士给予设站单位5万元的补贴(开题和结题分别给予2.5万元)。
(三)申请方式
1.材料提交: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按所需材料清单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请表及附件清单见文后下载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谢文洁
电话:0510-85884027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第四章 创新创业平台支持政策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创新创业平台支持”的申请对象是指依法成立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实体,包括具有集聚效应和孵化功能的创业园、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基地、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且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运营或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运营2年以上;
2.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使用期内至少5年不得变更用途;
3.基地新评为市级小微创业基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创园)、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
二、支持措施
基地新评为市级小微创业基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创园)、省级创业示范基地(通过复核)、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复核)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方式
1.创新创业平台奖励每年四季度审核一次。符合条件的单位,于11月30日前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2.申请表及附件清单见文后下载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 郑闽
电话:0510-85882172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第五章 购房补贴政策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购房补贴政策”的申请对象为入选“滨湖之光”的高层次人才,且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滨湖区首次购房时间须在入选“滨湖之光”时间后;
2.申请人员现工作单位为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二、支持措施
申请人才经条件审核确认,分别给予入选“滨湖之光”的团队带头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其他人才(含团队核心成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三、申请方式
1.材料提交: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按所需材料清单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每年度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详见申请表)。
2.申请流程:个人申请——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受理、审核并盖章确认后报送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审核汇总、提出拟补贴名单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区委区政府审核批准——正式发文——资金发放。
3.申请表及附件清单见文后下载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赵琰
电话:0510-85860153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无锡市滨湖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