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30 12:19:46作者:智慧百科
福州市公租房“线上预申请”操作指引
一、“e 福州”APP 渠道
1、进入“e 福州”公租房线上预申请
打开并登录“e 福州”APP,进入首页后,依次点击“全部”、“住房保障”、“公租房办事”,进入服务页面
提示:
(1) 如果没有 e 福州 APP,可以到手机应用市场搜索“e 福州”进行下载;
(2) 新用户需要先注册,并通过 L3 级别实名认证;
(3)首次进入公租房办事服务需要进行服务授权。
2、进入线上预申请模块,发起申请
进入公租房办事服务后,点击“线上预申请”菜单,进入预申请列表,新增预申请。
提示:
(1)新增预申请时需要阅读并同意公租房网上申请须知;
(2)同意公租房网上申请须知时,须在承诺前的方框内打勾。
3、填写申请信息
3.1、选择受理机构
选择本次线上预申请的受理机构以及主申请人的户籍情况、保障方式。
提示:
(1)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将根据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自动生成;
(2)受理机构已经确认的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先删除原申请。 3.2、填写申请户信息
填写家庭收入情况、通讯地址等信息,并点击相关情况后方按钮进行添加,信息完善后点击“保存”。
提示:
(1)家庭类型无需填写,将根据收入及户籍情况自动生成;
(2)家庭成员存在页面下方情况的,应点击相关情况后方的按钮使申报,蓝色表示存在该情况,灰色表示不存在该情况。
3.3、填写主申请人信息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主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1)主申请人证件信息将根据实名信息自动生成;
(2)若有多个曾用名,可用顿号(、)隔开;
(3)若主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申请人所属群体,可同时勾选多项。
3.4、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若有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请点击“增加家庭成员”按钮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提示:
(1)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请点击“共同保障对象”后的按钮使之呈灰色,但仍需要申报该家庭成员的信息;
(2)若有多个曾用名可用顿号(、)隔开;
(3)若家庭成员同时符合多个申请人所属群体,可同时勾选多项。
3.5、填写收入与资产信息
请在页面内申报起止日期为申请前 12 个月的收入情况、名下汽车的排放量情况、资产信息。
提示:
(1)在收入填报模块中可点击“修改”按钮,查看详细的申报说明。
3.6、填写住房信息
请填写现在居住的住房信息。
提示:
(1)家庭成员自有住房的请填写自有住房的信息,租住或借住的请填写租住或借住的房屋信息。
3.7、填写优先配租资格信息
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可在该页面将“是否符合优先条件资格”后的选项改为“是”后,击“+添加优先资格信息”按钮,填写相关信息。
提示:
(1)优先保障条件包括:年满 70 周岁老年人、城市低保、民政优抚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失独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军人军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军人遗属、二孩以上家庭(含二孩);
(2)家庭成员符合年满 70 周岁老年人的证件编号请填写身份证号码、符合二孩以上家庭(含二孩)的的证件编号请填写主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
3.8、要件上传
请根据页面上的相关要求选择要件类别进行上传。
提示:
(1)详细的上传说明可点击页面上 “上传说明”的蓝色文字查看;
(2)上传附件需确保已开启“e 福州”APP 的相机或文件读取权限;
(3)为缩短申请的整体审批时间,请确保上传的要件内容可以被审核人员清晰分辨。
(4)在您完成此前各项信息填报后,本页面将自动勾选部分必须上传的要件,但您还应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比对,与您实际申报情况相关的要件如系统并未自动勾选的,烦请自行勾选并上传(如: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须自行勾选本页面第 9 项并上传)。
3.9、提交预申请
请确保申请信息及要件内容后,点击左上角的“提交”按钮提交预申请。
4、线上预申请补件
存在材料缺失、不清晰等情况的,申请人需要根据补件备注在进行补件。
5、线上预申请初审通过
线上预申请初审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租房申请现场进行确认。
二、公租房 APP 渠道
1、进入“公租房”APP 后,在左上角选择所在地区
进入“公租房”APP 后,登录账号,在首页左上角选择所在地区为“福州市”,进入福州市页面。
提示:
(1)如果没有“公租房”APP,可以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行下载;
(2)新用户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
2、进入“资格申请”页面,发起申请
选择所在地区后,点击“资格申请”菜单,进入预申请列表,新增预申请。
提示:
(1)新增预申请时需要阅读并同意公租房网上申请须知;
(2)同意公租房网上申请须知时,须在承诺前的方框内打勾。
3、填写申请信息
3.1、选择受理机构
选择本次线上预申请的受理机构以及主申请人的户籍情况、保障方式。
提示:
(3)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将根据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自动生成;
(4)受理机构已经确认的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先删除原申请。
3.2、填写申请户信息
填写家庭收入情况、通讯地址等信息,并点击相关情况后方按钮进行添加,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保存。
提示:
(1)家庭类型无需填写,将根据收入及户籍情况自动生成;
(2)家庭成员存在页面下方情况的,应点击相关情况后方的按钮使申报,蓝色表示存在该情况,灰色表示不存在该情况。
3.3、填写主申请人信息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主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钮进行保存。
(1)主申请人证件信息将根据实名信息自动生成;
(2)若有多个曾用名,可用顿号(、)隔开;
(3)若主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申请人所属群体,可同时勾选多项。
3.4、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若有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请点击“增加家庭成员”按钮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提示:
(1)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请点击“共同保障对象”后的按钮使之呈灰色,但仍需要申报该家庭成员的信息;
(2)若有多个曾用名可用顿号(、)隔开;
(3)若家庭成员同时符合多个申请人所属群体,可同时勾选多项。
3.5、填写收入与资产信息
请在页面内申报起止日期为申请前 12 个月的收入情况、名下汽车的排放量情况、资产信息。
提示:
(1)在收入填报模块中可点击“修改”按钮,查看详细的申报说明。
3.6、填写住房信息
请填写现在居住的住房信息。
提示:
(1)家庭成员自有住房的请填写自有住房的信息,租住或借住的请填写租住或借住的房屋信息。
3.7、填写优先配租资格信息
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可在该页面将“是否符合优先条件资格”后的选项改为“是”后,点击“+添加优先资格信息”按钮,填写相关信息。
提示:
(1)优先保障条件包括:年满 70 周岁老年人、城市低保、民政优抚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失独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军人军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军人遗属、二孩以上家庭(含二孩);
(2)家庭成员符合年满 70 周岁老年人的证件编号请填写身份证号码、符合二孩以上家庭(含二孩)的的证件编号请填写主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
3.8、要件上传
请根据页面上的相关要求选择要件类别进行上传。
提示:
(1)详细的上传说明可点击页面上 “上传说明”的蓝色文字查看;
(2)上传附件需确保已开启“e 福州”APP 的相机或文件读取权限;
(3)为缩短申请的整体审批时间,请确保上传的要件内容可以被审核人员清晰分辨;
(4)在您完成此前各项信息填报后,本页面将自动勾选部分必须上传的要件,但您还应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比对,与您实际申报情况相关的要件如系统并未自动勾选的,烦请自行勾选并上传(如: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须自行勾选本页面第 9 项并上传)。
3.9、提交预申请
请确保申请信息及要件内容后,点击左上角的“提交”按钮提交预申请。
4、线上预申请补件
存在材料缺失、不清晰等情况的,申请人需要根据补件备注在进行补件。
5、线上预申请初审通过
线上预申请初审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租房申请现场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