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拖车服务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3 16:31:16作者:未知

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拖车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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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拖车作业里程在10公里(含)以内的按各车型的基价收费;超过10公里的,加收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2.大雾天气、夜晚(21时至6时)、积雪结冰道路救援,收费上浮20%(不得累计上浮)。

  3.应被救援车辆当事人要求,救援车辆到达现场而无需救援服务的,按不高于相应车辆收费标准的50%向当事人收费。

  4.拖车的车辆通行费由救援方负担,被救援车辆的车辆通行费由车主负担。

  5.对装运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按实际救援成本协商收费。

  6.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标准执行。卧铺客车每一铺位折合1.5个座位。

  7.车辆抢修、货物装卸及转运、路面清理等其他高速公路救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本文标签: 车辆  通行费  当事人  车型  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