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以旧换新家电促消费补贴活动

更新时间:2022-10-09 18:47:28作者:智慧百科

2022年江门市以旧换新家电促消费补贴活动

  2022年江门市“以旧换新”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

  一、活动内容

  以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实现消费增长为目标,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按比例向消费者给予补贴,全面促进热水器、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等八大类家电消费,活跃消费氛围,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持续增长。

  二、补贴范围

  向回收单位提供废旧家电,取得《废旧家电回收证明》,并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家电销售单位,购买支持范围内的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可申请补贴。

  三、补贴期限

  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通告结束日期。

  四、补贴标准

  (一)对向回收单位提供废旧家电并购买支持范围内的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按新购置家电商品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价税合计”一栏为准)的10%给予补贴,每件家电商品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

  (二)每位消费者(按身份证号为准)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三)上述家电补贴总额限定为4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

  (四)回收的旧家电及购买的新家电范围均为:热水器、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等八大类。

  五、申报材料

  (一)回收单位开具盖有公章的《废旧家电回收证明》、废旧家电照片。

  (二)消费者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八大类新家电的销售发票、交易凭证(销售小票、POS机小票、电子支付凭证截图、现金收据等均可)、新家电商品照片一张。

  (三)与消费者同名的银行账户资料。

  六、消费者申请指南

  

  七、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如发现零售商企业、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如发现企业、补贴对象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按照失信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消费者申请资金补贴最后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的,申报系统将提前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三)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0750-3501712

  蓬江区经济促进局 0750-3833007

  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0750-3861554

  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0750-6631067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0750-5521909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0750-8888692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 0750-712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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