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更新时间:2022-10-13 12:13:47作者:智慧百科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开设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将原来部队一次性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公积金账户的);

  3、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4、所购买的住房为合法住房,并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6、购买市内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其他县(市、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7、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8、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9、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标签: 贷款  住房  借款人  额度  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