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项目及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1 08:20:00作者:佚名

2020海口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项目及标准

  海口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项目及标准

  各市县及省本级对符合政策适用范围和申请基本条件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5% 给予稳岗补贴,列入失业保险基金“其他费用支出(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核算。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相关支出。

  (一)职工生活补助。实行先发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实际稳岗职工人数及为其发放生活费数额,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活补助。

  (二)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实际稳岗职工人数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单位部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

  (三)在岗培训补贴。实行先支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实际培训职工人数及为其支付培训费数额,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在岗培训补贴。

  上述三项补贴,实行预算管理、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的办法,可以单项申请使用,也可以合并申请使用。

  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享受《海南省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补贴政策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补贴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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