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地点+时间

更新时间:2022-10-13 14:41:37作者:智慧百科

温州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地点+时间

  温州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地点和时间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4号楼2层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成分中心(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城东路128号行政审批中心12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水头管理所(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水头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兴良路2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6号)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溪桥西路8号)二楼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瑞安市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塘下管理站(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区规划1路塘下法院西侧)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大道596号)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温州市龙湾区便民便民服务中心东群楼三楼))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45;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15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温州市永嘉县北城街道嘉宁街21号)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港市)二楼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99号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春、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温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待抵押登记完成后,依据承诺发放时限,发放贷款款项,并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咨询电话:0577-12345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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