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积金汇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10-13 16:22:27作者:智慧百科

太原住房公积金汇缴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汇缴

  一、申请条件

  单位自办理单位及职工开户登记之日起20日内,需到所辖分理处/管理部办理住房汇缴业务。

  二、相关规定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有两部分之和构成:

  1、职工缴存部分=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补贴部分=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新参加工作(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

  (三)新调入的职工,单位应当从该职工调入之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三、所需表格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核定通知书》(一式一联,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留存)。

  四、业务打印表格

  1、《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核定通知书》(缴存单位留存一份,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留档一份);

  2、《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缴存单位留存一份,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留档一份);

  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到账通知书》(缴存单位留存一份,所辖分理处/管理部留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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