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金与补助金申领指南

更新时间:2022-10-14 18:35:45作者:智慧百科

苏州失业保险金与补助金申领指南

  苏州失业保险金

  苏州失业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当月不存在单位参保缴费。

  苏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4.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领取24个月。

  发放银行卡:

  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本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提交的银行卡账户中,默认为本人名下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发放时间:

  1.每月1-6号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当月20号之前到账;

  2.每月11号至月底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于次月补发,次月20号之前到账。

  申请平台: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申请流程:

  1.浏览器搜索“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jiangsu.gov.cn)”

  2.点击下方“失业”选项-点击“办理”

  3.进行注册登录,按要求上传提交材料完成申请

  其他线上方式:“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和“江苏智慧人社”APP

  申请流程:同上

  线下方式: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户籍所属社区或常住地社区办理,也可至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苏州各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

  苏州失业补助金

  苏州失业补助金领取对象:

  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

  2.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

  3.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申领之月起计发,每月15日为系统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记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当月发放;

  15日之后登记申领人员,正常于下月补发。

  失业金申请方式

  网上申报:

  1.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路径“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请”)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办理路径“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现场申报:

  职工本人可携带身份证至常住地社区申报,也可至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详见各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各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