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申请廉租房家庭住房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0-17 12:39:31作者:智慧百科

无锡申请廉租房家庭住房范围有哪些?

  无锡申请廉租房家庭住房范围有哪些?

   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所有成员拥有的全部住房,以及应当认定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均应计入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2处及2处以上住房合并计算。应当认定的情况是:

  1、申请家庭所有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私有住房,包括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补贴出售房、马山知青房等。

  2、申请家庭所有家庭成员已购买但未办理房屋登记的住房。

  3、申请家庭成员租赁的全部公有住房。

  4、家庭成员可继承但未办理继承的住房,其可继承的住房面积应计入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继承的住房是指被继承人所拥有的住房。

  申请家庭也可办理继承手续并进行房屋登记后再进行认定。

  5、家庭成员申请前5年内所转让(包括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的住房。

  6、申请家庭成员申请前5年内被征收(拆迁)的住房,征收(拆迁)时认定的补偿面积计入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安置后购买或者安置的面积大于补偿面积的,按购买或者安置的面积计算住房面积。

  7、家庭成员离异,离异2年内或者原婚姻存续期间拥有的住房未归并的,其住房面积按原婚姻存续期间拥有的住房面积的一半认定。其原拥有份额超过一半的,按原份额所占面积认定。

  离婚满2年且原婚姻存续期间拥有的住房已归并的,按现有房屋登记情况认定住房面积。原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有法院判决的,以法院判决书为准计算住房面积。

  8、市区范围内住房保障家庭成员中,已经实际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领取过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不得再次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货币保障,不论房屋产权何时转移,申请住房保障时都要全部计算现有住房面积。

  因重大疾病、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致贫,确需转让原来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使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的,可在转让原住房满5年后,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按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经过审查后,申请租赁型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