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期限)

更新时间:2022-10-25 16:52:37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经开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期限)

  株洲经开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租住人范围。从区外引进到区工作且在市区无住房(包括无单位安排的暂住房,或未享受我区和单位购房补贴等)的优秀人才,主要包括:

  1.被株洲市评定为D、E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点击查看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

  2.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及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人才。

  4.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

  5.经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批准的其他人才。

  申请材料:

  1.《株洲云龙示范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点击查看)。

  2.所在单位的介绍信(私营企业人才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职称技术证书、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在株洲市区无房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一)申报主体。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向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报。

  (二)审批。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核实情况后,按照《株洲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株政办〔2016〕32号)要求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单位报刊、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并拟定分房方案,报区党务工作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三)排序分房。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在具备人才公寓分房资格的申请人中,按照引进人才的层次高低,同层次人才按照贡献大小、引进时间先后顺序等进行分房。下达入住通知书。

  (四)签约入住。对批准入住人才公寓的申请人,凭入住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人才公寓专业运营公司办理租住合同签订、履行保证金等登记入住手续。

  租住期限:

  租住时间。人才公寓一次签约租期原则不超过1年。到期后继续租住的,须提前2个月申请,经审批后再行续签。同一租住人总租住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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