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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0-27 15:00:12作者:智慧百科
烟台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一、需要缴纳多长时间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申请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
为了确保贷款发放的公平公正,中心按照贷款抵押登记办结时间轮候发放贷款。以目前资金情况,自抵押登记办结后约1个月左右即可放款。
三、如何对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申请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为:
1.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认定为申请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没有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2)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属于第3条所列情形的,认定为申请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
(2)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3)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
3.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4)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
四、目前中心贷款最高额度及年限是多少?
购买新建装配式建筑住宅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宅的最高贷款限额为70万元,购买其他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期限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五、首付款及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目前中心执行的贷款5年以上3.1%,5年以下(含)2.6%;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3.025%,5年以上3.575%。
六、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贷款申请: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材料;(2)贷款受理:受理人员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做出初审意见;(3)签订借款合同;(4)贷款审查:贷款审查人员对初审材料进行复核;(5)贷款批准:贷款审批人员对复核后的贷款进行审批;(6)抵押登记:申请人办理贷款抵押手续;(7)发放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序发放贷款。
七、如何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
1.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应是“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
3.转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最高60万且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4.职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条件;
5.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等要素与商业贷款要素应一致;
6.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组合贷款;
7.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应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咨询。符合转贷条件的,在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后,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注:高层次人才须通过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办理程序:借款人及配偶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预批。符合转贷条件的,在填制《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后,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贷款一个月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八、开发商不给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对开发商阻挠、限制、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请及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公积金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6669256。
九、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前还贷?
已完成首次约定还款且无逾期,在每月的1-19日,借款人可以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柜面还款,也可以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爱山东 APP、烟台一手通 APP办理线上还款。提前还款为千元的整数倍,中心不收违约金。
十、贷款结清程序是什么?
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领取贷款结清的相关材料,再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手续。
十一、如何办理逾期还款?
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后,应在每月1—19号的工作日办理逾期还款手续,贷款正常后再按期还款。
办理途径:
(一)柜台办理: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发放贷款的委托银行柜台办理。
(二)微信办理:关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左下角-业务办理-还贷款-归还逾期。
(三)网厅办理: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yantai.gov.cn/)-网上公积金-个人业务入口网上办公营业厅-贷款管理-归还逾期。
十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注意哪些事项?
(1)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到借款银行领取《借款合同》、还款计划表等资料。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等情况。
(2)按合同约定在每月19日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为避免由于银行卡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扣除,造成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产生贷款逾期,应适当比还款计划数多存一些。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还款卡(折)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
(4)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后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打印新的还款计划表。
十三、哪些情况不予贷款?
借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为他人担保的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
(二)《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信息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超过6期(含)及以上逾期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含贷款、贷记卡,不含卡费、年费等);
(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五)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的;
(六)解除婚姻关系不足六个月的;
(七)近亲属之间的不动产权交易;
(八)涉及产权分割的不动产权交易;
(九)购房产权共有人包含未成年人等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十)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十四、六区范围内购买二手房按政策规定应该在哪办理?
缴存职工在我市芝罘、莱山、福山、牟平、开发区和高新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以上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市中心自由选择经办地。
在我市其余区域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执行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不变。
十五、等额本金及等额本息的区别?
等额本金法就是每个月固定还一定数额的本金,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加上每个月应还的利息,前期还款额较高,后期因本金减少,月供也会快速降低。
等额本息法是采用的浮动本金,即每个月的月供恒定不变,前期还的都是利息,后面还的都是本金。
等额本金就是逐月递减还款,倾向于前期还款;等额本息则是每月等额,倾向于后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