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3 19:05:02作者:未知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租房)管理。
准入条件不同:
保租房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就业、在职工作。(合法就业以劳动合同等为依据)
二、在本市存在住房困难,住房困难的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市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区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各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各区政府制定并公布。
租赁期限不同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续租累计不超过6年;保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可续租,保租房不设最长保障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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