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4 00:50:06作者:未知

长沙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指南

  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当对鉴定结果不服时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申请材料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

  身份证

  工伤认定决定书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医疗诊治资料

  三、申请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E01-E28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四、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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