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社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解读

更新时间:2022-03-24 01:35:02作者:佚名

四川人社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解读

  根据国家批复,近日,我省确定了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这一缴费标准,关系到我省参保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水平。2021年,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同,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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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分别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其中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逐年过渡至60%的政策,2021年为55%。2021年6月,省统计局公布我省2020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520元(6210元/月)。据此,得出缴费基数上限为6210×300%=1863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60%=3726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55%=3416元/月。

  2.如何计算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单位职工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执行;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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