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失业补助金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4 03:05:02作者:未知

巴中失业补助金标准

  调整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1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按528元/月/人计发。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不能再申领。

  关于确定2021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巴中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0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的公布数据,2021年度巴中市失业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110元(2020巴中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184元),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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