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生儿医保参保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更新时间:2022-03-24 06:20:16作者:未知

合肥新生儿医保参保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合肥新生儿医保参保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参保?

  集中参保期结束后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可凭相关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参保手续。补缴的标准为280元/人,享受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新生儿医保办理:

  申请条件:

  一周岁以内、户籍登记后

  办理材料:

  1、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凭新生儿户口簿办理参保;

  2、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分三种情况参保:

  A、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凭新生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办理参保手续;

  B、父母不是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新生儿随父母在本市常住的,可以凭新生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居住证,办理参保手续;

  C、父母一方在合肥就业,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凭新生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社保证明,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地点:

  1、集中参保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当年并参加下一年度医保: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村)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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