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4 06:35:02作者:未知

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2020年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40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60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80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1100元。

  2021年度天津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16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28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54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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