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级公租房零散房源申请对象

更新时间:2022-03-24 07:35:07作者:佚名

广州黄埔区级公租房零散房源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

  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向新就业无房职工所在单位(下称用人单位)配租,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再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分租。

  可申请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用人单位是指办公场所在黄埔区、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税务关系在黄埔区的单位。

  申请条件:

  1、就职单位需要办公场所在黄埔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税务关系在黄埔区的单位;

  2、申请人年龄在18-35周岁区间,本科或以上学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房,如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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