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4 08:05:05作者:未知
青浦公租房申请条件
单位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入住员工: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与单位签订1年(含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对满足本区人才公寓优先供应单位条件的申请对象可执行居住证、社保承诺制。
单位安排入住的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个人申请:2021年10月22日开放。
申请人需携带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单位版),共五页
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主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申请人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满足人才公寓优先供应单位条件的申请员工居住证可用承诺书代替)
主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单身承诺书/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等)
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单位盖章),如社保缴费未满一年还需另外提交在职证明(需单位盖章)
本单位与主申请人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以下材料,如有需提供
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注:本文图文来自青浦公租房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