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条件(个人+单位)

更新时间:2022-03-24 08:50:02作者:佚名

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条件(个人+单位)

  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条件

  (ps:该条件为最新修订版,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一、个人申请条件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个人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三) 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 申请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单位申请条件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位必须为在本区内办公经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 及其分支机构,其所属员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房屋租金由单位直接支付或单位提供担保后由员工直接支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

  1. 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市容环卫、公交轨交、公共管理等行业单位;

  2. 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产业、信息产业、科技研发企业等企业;

  3. 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

  4. 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经区人民政府认定,纳入重点单位名单的单位,按照市里相关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其他需给予重点扶持的特殊情形,由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位申请人所属员工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② 申请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关于公租房运营机构

  在上海市范围内,每个行政区仅有一家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国有独资企业)管理行政区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嘉定区范围内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就仅有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一家。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平城路955弄3号

  电话:021-39595036

  网址:www.jdgzf.net

  注:原公租房公司网站域名www.jdgzf.net于2021年12月27日切换新域名为prh.jdgzf.net

  申请受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申请受理咨询电话:39595036/39968553(区行政服务中心)

  房源咨询电话:59912631/59912651

  延伸阅读: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嘉定公租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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