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疫情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5 05:30:33作者:佚名

甘肃疫情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指南

  甘肃疫情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指南

  一、车驾管业务“网上办”

  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办理申领临时号牌、补换领牌证、补换领驾驶证等26项业务,减少“面对面”办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网办中心力量保障,全力保证网上业务及时受理、及时办结,证照邮寄到家。

  二、推行车驾管业务“延期办”

  (一)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限。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办理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考试预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业务恢复后重新预约考试,取消的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重新预约不影响预约排序。对学员在2018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6日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二)延长机动车逾期未检报废期限。对当事人因疫情原因,在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逾期未检验导致机动车可能达到强制报废的,统一将报废注销期限延后3个月。

  (三)延长驾驶证注销期限。对当事人因疫情原因,在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将注销期限延后3个月。

  (四)延长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期限。对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延长群众在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时间,由原来的选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业务调整为选号后的2个月内完成登记业务。

  (五)延长机动车号牌延用期限。对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因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保留期限满2年的,统一延长3个月保留期限。

  (六)延长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针对部分地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现场学习教育业务,对2021年10月31日前已在互联网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3个月。对已申请审验满分现场学习教育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待业务恢复后调整现场学习教育计划,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

  三、采取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窗口服务或医院体检服务的,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时,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

  四、调整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

  临时行驶车号牌已办三次,业务恢复后,未在有效期内办理业务的,增加一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机会。

  五、对不能按期办理车辆驾驶证业务导致的交通违法以教育为主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但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的,公安交管部门对其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不予处罚。对当事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未按规定换领、审验驾驶证、提交体检证明等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依申请人申请调查核实后不予处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和机动车检验业务的,可在认定书中不载明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行为,方便当事人办理理赔,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

本文标签: 业务  疫情  驾驶证  机动车  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