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5 09:30:08作者:佚名

西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西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1.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4.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5.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注意: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急病、抢救及其他特殊原因就医时未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的,先按参保人员身份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治疗,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患者或其家属须及时将患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交至定点医疗机构,如在3个工作日内因患者个人原因未及时提交以上有效证件的,视为非医保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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