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更新中)

更新时间:2022-03-26 00:20:07作者:未知

长治市潞州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更新中)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长治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住房需求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实施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配租保障工作。

  二、配租房源

  本次拟配租房源200套。分别位于:浅水湾、泽福湾、潞臻苑、汇金国际、天兴嘉苑。在此基础上,房源将根据政府回购及棚改安置要求据实增减。

  三、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四、时间安排

  宣传申报阶段: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审核审批阶段: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社会公示阶段: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

  五、核定基准日

  2021年11月26日。

  六、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建筑面积4.7元/㎡/月,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租金标准1.0元/㎡/月,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七、配租保障

  (一)实物配租。低收入家庭实施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低收入之外的其他家庭实施公租房租金标准。

  (二)租赁补贴。经入户调查,存在租赁关系和租金的租赁住房户(承租公房除外)同时享受2021年度租赁补贴,补贴标准50元/人/月,执行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八、申报要求

  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离异两年以上)或者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

  1、低收入家庭(允许残疾孤儿和35周岁以上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单身须满35周岁以上);

  3、进城务工人员(含单身);

  4、新就业无房职工(含单身);

  5、外来务工人员(含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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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租金  低收入  家庭  住房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