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居民医保参保条件+参保对象

更新时间:2022-03-26 03:30:16作者:佚名

张家港居民医保参保条件+参保对象

  【张家港居民医保】

  参保对象/条件:

  (一)非就业居民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

  (2)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和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中的大龄人员

  (3)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二)学生少儿

  (4)在本市教育部门注册备案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所有就读的学生、儿童,可通过就读机构直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流动人口子女(0-7周岁)未在本市教育部门注册备案的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需通过新市民积分管理,取得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资格的可以参保(以下简称新市民子女)。

  (5)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三)大学生

  (6)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以及在外地大学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以下简称大学生)。

  对于持1年以上居住证并在本市从事种、养殖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再新增参保,上个医保年度已参保的可继续参保,一旦断保,不再纳入参保范围。

本文标签: 户籍  参保  居民  子女  托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