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3-01-17 01:58:36作者:智慧百科
2023潍坊市奎文区转学材料
【2023年奎文区寒假转学办理公告原文:点此查看】
所需材料
1.奎文籍学生。在奎文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潍坊市区无房产、奎文区租房居住的,提供户口簿、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
2.非奎文籍学生(随迁子女)。在奎文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市区(潍城区、高新区、坊子区、寒亭区、经济区、峡山区、滨海区、保税区,下同)无房产、奎文区租房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奎文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奎文区工商营业执照。
•特殊说明
户口本无法证明学生与监护人关系时,需同时上传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涉及学生监护人离异、变更等情况的,需同时上传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材料。
除学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已入住但住建部门暂不予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住建部门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无法提供房产证,房主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及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监护人户籍在潍坊市区的不需提供居住证。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可以给予照顾的人员,如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