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证遗失补办办理指南(条件+资料+入口)

更新时间:2022-11-09 18:01:40作者:智慧百科

长沙房产证遗失补办办理指南(条件+资料+入口)

  长沙房产证丢失可以进行补办,补办手续如下:

  一、办理条件

  1、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须刊发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方可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刊发遗失声明的时间(1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2、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未办“三证合一”的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行政、事业单位只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

  3、领证时,权利人或其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受理凭证办理领证手续。

  4、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办理资料

  1.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还应收取《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方式

  手机下载“长沙不动产”APP,登录后进入首页“我要办”,点击“线上业务”,选择“遗失补证”,按提示操作即可。受理后1个工作日(不含15个工作日的挂网公示)办结。

  

  2、线下办理方式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沙不动产登记”,进入“办事大厅”网上预约,输入产权人信息进行转移登记(含变更登记)预约,并于预约日的预约时间段,产权人携带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办理,受理后1个工作日(不含15个工作日的挂网公示)办结。

  四、办理费用

  证书工本费10元/本,向一个以上权利人发放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本文标签: 不动产  身份证明  证书  工作日  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