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6 17:20:20作者:未知
今年4月30日前,对疆内外来乌工作的务工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来乌务工人员按照500元/人标准发放;疆内其他地州市来乌务工人员按照300元/人标准发放。
1申领范围
2020年4月30日前,来我市各类企业务工就业的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疆内外务工人员。
2补助标准
疆外来乌务工人员,每人按500元标准发放;疆内其他地州市来乌务工人员,每人按300元标准发放。
3申报流程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即时申报即时办理,由企业向所在地区(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经区(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复核后报市人社局汇总,市人社局根据汇总结果报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根据汇总结果及时将资金拨付区县财政局,由区县财政局会同区县人社局将资金及时拨付企业。
4所需资料
(1)来乌务工人员申请表和汇总表;
(2)签订的劳动合同;
(3)本人来乌交通凭证。
5咨询电话及邮箱
市人社局:4680705 ,43228561@qq.com;
经开区(头区):3735724 ,1053707759@qq.com;
高新区(新市区):3678827、15099151521,376365064@qq.com;
天山区:2697951,2524591394@qq.com;
乌鲁木齐县:13079901898, 893058547@qq.com;
达坂城区:18509914213, 30974415@qq.com;
沙区:4564446, 57171640@qq.com;
米东区:15209915788, 309860401@qq.com;
水区:4641941,5116439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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