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常熟切换上线后社保问答

更新时间:2022-03-26 21:30:56作者:未知

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常熟切换上线后社保问答

  Q1:省平台切换上线后,可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社保业务?

  A:

  1线上渠道

  (1)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2)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支付宝、微信小程序。

  2线下渠道

  (1)香山北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人社公共服务大厅;

  (2)各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人社基层平台。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点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社保中心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52718542
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
虞山街道虞山街道寺路街11号52782510
虞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常福街道常福街道金陵路3号52361202
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莫城街道莫城街道和莫路28号和睦家园7号楼西侧52455248
莫城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琴川街道琴川街道香山北路18号52341650
琴川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梅李镇梅李镇古荫路10号52261396
梅李镇为民服务中心52261395
海虞镇海虞镇府前路36号52568035
海虞镇为民服务中心52567957
52563416
古里镇古里镇文学街223号52521189
古里镇为民服务中心
沙家浜镇沙家浜镇唐市中环路139号52571330
沙家浜镇为民服务中心
支塘镇支塘镇子贤路2号52559229
支塘镇为民服务中心52559300
董浜镇董浜镇星安路9号52687885
董浜镇为民服务中心
尚湖镇尚湖镇人民南路16号52428353
尚湖镇为民服务中心
辛庄镇辛庄镇繁华路109号52488395
辛庄镇为民服务中心
碧溪新区
碧溪综合服务中心碧溪街道碧溪中路163号52696821
吴市综合服务中心碧溪街道吴市振兴路21号52654128
东张综合服务中心碧溪街道东张南大街3号52645355
浒浦综合服务中心碧溪街道浒浦大北街67号52631554
东南街道高新区贤士路88号52351921
国际人才城4号楼2楼综合服务中心52351920
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市江南大道95号52269005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

  Q2:省平台上线后,哪些业务移交医保部门经办?

  A:

  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业务移交医保部门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单位参保、职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保退休待遇认定。

  个人篇

  Q1: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停保登记手续?

  A:

  1.灵活就业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至人社/医保基层平台一站式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人社/医保线上服务渠道,分别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至人社/医保基层平台一站式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停保登记;也可以通过人社/医保线上服务渠道,分别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停保登记。

  Q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新参保人员如何选档和缴费?

  A: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为12档,最低3800元、最高20586元。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主动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按最低缴费档次执行;如需选择其他缴费档次,应至我市农商行、农行或者工行网点申请。选择银行卡签约扣款缴费的,需携带《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到上述银行柜面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3800元。

  缴费人需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社保费足额存至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费银行卡上,税务部门将通过银行进行批量扣款;缴费人也可至本地农商行、农行、工行网点柜面或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缴费。缴费人缴纳往期社保费的,应通过银行柜面或微信小程序缴纳。

  Q3: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还需要办理关系转接手续吗?

  A:

  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接养老保险关系。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也不需要转接养老保险关系。

  Q4: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如何办理关系转接手续?

  A:

  从2020年7月1日起,在办理暂停参保缴费手续以后,需要跨省转出的,无需再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以直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微信、支付宝上申请办理转接手续。

  Q5:个人参保明细如何查询打印?

  A:

  1.带好本人身份证到香山北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人社公共服务大厅或参保地(街道/镇)为民服务中心打印。

  2.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查询打印。

  3.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个人权益单”自助打印。

  Q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业务?

  A:

  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至参保地(街道/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进行退休申办。

  Q7:遗属待遇如何申领?

  A:

  家属携带申领人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至属地村(社区)填写申领表并签字。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办理须知

  Q8:纯农人员缴费如何申领财政补贴?

  A:

  自2021年10月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保的纯农人员,当月按时全额缴纳企保费且未享受社保补贴的,次月给予财政补贴;当月未按时全额缴费的,补缴部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

  Q9: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跟以往有什么不同?

  A:

  自2022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征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企业篇

  Q1:企业征缴业务申报期有什么变化?

  A:

  企业办理用工参保和退工停保业务的申报期,统一为上月11日至本月6日。

  在上月11日至本月6日办结用工参保业务手续的职工,列入当月社保缴费对象;

  上月11日至本月6日办结退工停保业务手续的职工,不列入当月社保缴费对象。

  Q2:企业的结算期有什么变化?

  A:

  结算期调整为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间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Q3:结算期间出现用工情况如何参保?

  A:

  结算期(每月7-10日)内,无法进行用工参保登记(增员)。期间如出现用工情况,用人单位需至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如果不进行“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在结算期间发生工伤,工伤基金不予支付相关待遇。

  进入申报期(11日至次月6日)后,参保预登记不会正式生效,企业需再进行“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否则就是没参保)

  Q4: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起止时间?

  A: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起始月,按照劳动合同起始月确定。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因滞后办理用工参保手续,造成用工参保时间晚于劳动合同起始月的,从劳动合同起始月起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截止月,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月确定。企业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滞后办理退工停保手续的,社保费继续征缴,缴费截止月按照其实际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时所对应的社保结算月确定。

  Q5:单位如何增/减员?

  A:

  1.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根据提示可自行增/减员操作。

  2.线下办理:带好用人单位参/停保花名册,单位公章,参/停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至参保地(街道/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Q6:企业为职工补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须加收滞纳金吗?

  A:

  新招用的职工按照劳动合同开始年月补缴(不超过6个月),不加收滞纳金,其余情况须加收滞纳金。

  Q7:建筑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缴费有什么变化?

  A: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缴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缴费单位在人社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和应征计划核定后,至香山北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费。

  Q8:企业参保缴费证明如何打印?

  A:

  线上渠道: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查询打印。

  线下渠道:携带单位有效证件及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至香山北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人社公共服务大厅打印。

  Q9:企业职工如何办理退休业务?

  A:

  1、网上退休登记。

  单位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退休申请,录入退休人员相关信息,打印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由职工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2、窗口提交材料。

  单位将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个人工作档案、养老保险手册、服役材料、涉刑材料等)提交至属地(街道/镇)为民服务中心。

  Q10: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如何申领?

  A:

  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申报。单位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提交至属地(街道/镇)为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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