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7 04:30:08作者:未知
提取条件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
(四)购买二手房
(五)异地购房:是指职工本人或配偶在西宁地区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行为。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用自有资金还清住房贷款的。
五、 离休、退休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情形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支付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十一、职工缴纳购房配套支出费用的。
十二、职工本人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肝硬化、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六种重病、大病的。
十三、援助金提取。
十四、自主缴存人员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