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保险参保操作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7 08:00:25作者:未知

天津养老保险参保操作指南

  一、参保条件

  城乡居民: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在职员工

  必须参加养老保险,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由用人单位负责代办,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

  1、16周岁以上,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参保流程

  城乡居民:

  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在职员工:

  由用人单位负责代办,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中间(2020年基数:3364元-18969元),自主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个人缴费窗口、天津人力社保APP等多种渠道,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按年、按季、按月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