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27 08:00:26作者:未知

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

  5、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6、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7、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的;

  8、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意事项:

  (1)在网上办理退休提取的职工,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已婚职工在网上办理租房提取,不动产权证提取等消费类提取,需要夫妻双方均在武汉建立公积金账户。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本文标签: 住房  住房公积金  职工  账户  消费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