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区社保业务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更新时间:2022-03-27 11:20:14作者:佚名

长春社区社保业务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办理业务

  1、个人新参保

  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或长春市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在长春市居住人员以及在长春市求职人员。

  长春市户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长春市户籍人员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提供,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或求职信息登记表;长春市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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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未就业随军配偶转入申请

  本人携带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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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人失业待遇申报

  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名下吉林银行或工商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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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

  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名下吉林银行或工商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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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离退休丧葬抚恤金申领

  申办人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原件。

  6、省外转入申请、城乡衔接转入申请、新退休人员首次认证

  本人携带身份证。

  7、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达到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按规定申请基本养老金,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银行卡。

  试点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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