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7 11:20:16作者:佚名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自2020年5月1日起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
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CCC)认证证书。自购买之日起30日以内申请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过渡期管理规定,应当自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申请并核发临时通行标识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021年1月1日后不再受理临时通行标识核发申请。临时通行标识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二、具体登记方式
1、为方便群众,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车辆登记和临时通行标识核发通过贵阳交警“斑马信用”APP预约办理(详细流程请登陆贵阳交警信息网http://jjzd.guiyang.gov.cn/、“斑马信用”APP,拨打“122”交通咨询服务电话查询)。
2、经预约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经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的时间和地点现场交验车辆,领取号牌或者临时通行标识。
3、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发放号牌和临时通行标识。
4、登记和临时通行标识核发不收取相关牌、证工本费。
5、本通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还能查看贵阳需要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类型、登记流程指南、登记规范、时间要求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