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1 11:30:00作者:佚名
《就业创业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1.进行失业登记和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登记的持证人员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人员到本市居住地)的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参加年检。
2.持证人员基本情况有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信息。
3.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人员,就业状态、就业形式发生变化的,应当进行就业登记变更或就业登记注销。
4.失业人员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或逾期未参加年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
年检的主要内容是:
更新年检对象的基本情况,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愿望、培训愿望,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状态和就业形式等情况。年检对象应向经办机构准确提供以上信息。
注意: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待遇。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凭《就业创业证》享受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享受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时,应当出具享受人本人的《就业创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