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毕业生住房补贴

更新时间:2022-03-27 12:10:12作者:未知

厦门毕业生住房补贴

  留厦工作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们,落户就有1万元补贴!

  新引进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

  本科生10000元/人(不超过30周岁),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个人提供的本人账户。

  申领对象及条件

  01、申请对象

  2020年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事关系入厦,自毕业生正式接收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02、申报条件

  ❶2020年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❷同时满足其它条件

  ●具有厦门户口;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办理程序

  申请:

  ❶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使用我市现有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系统,毕业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❷用人单位需审核个人学历、年龄、户口、人事关系、社保缴交时间、申请时限等相关条件,确认无误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网上提交,申报单位采取网络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❸具体操作流程:

  ●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带有收款国库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或印花税的银行缴税凭证后上报审核。审核通过后若无变化,新增申报不需要再次填写。

  ●填写申报人才信息,在线打印《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完成后点击上报。

  受理: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区人社局以及园区管委会受理申请。

  审核:各受理部门按季度汇总审核生活补贴申请。

  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生活补贴。

  办理成功之后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咨询相应的经办窗口

  受理窗口


  

  

  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人员:可申请租住公租房并给予30%的租金优惠;符合条件的无住房家庭,可申购保障性商品房,按市场评估价格55%优惠》》》

  市住房局:0592-968383


  “三高”(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一是切块安排公租房房源,由企业自主分配;二是切块安排保障性商品房房源,由企业自主配售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按市场评估价格55%优惠》》》

  市住房局:0592-968383


  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购人才住房,销售价格按市场评估价格55%优惠;或申请130万-1000万元购房补贴,或申请每月6000元-10000元租房补贴。

  人才类型确认及购(租)房补贴:市人社局,0592-12333

  人才住房配售: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592-5106000

本文标签: 人才  住房  全日制  单位  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