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7 12:10:14作者:佚名

南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1.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4.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5.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南宁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发生以下门诊医疗费用能享受医保报销:

  一、获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

  二、住院前急诊抢救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三、在校学生在本学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以及上下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不涉及第三方责任人)产生门急诊医疗费用。

  四、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费用(备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可享受报销哦)。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费用(备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签约定点医疗机构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哦!)

   温馨提示:除以上门诊医疗费用能享受报销外,其余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