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7 14:30:15作者:未知

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苏州失业金】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提醒: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当月不存在单位参保缴费。

  领取标准:

  2280元/月

  【失业金线下办理地点】

  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户口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相城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工业园区:社保中心各基层办事处

  吴江区: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社保服务大厅

  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常熟市:各镇(管理区)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和各区镇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