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7 16:20:09作者:未知

呼和浩特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一、缴费基数

  1、单位缴费基数。企业单位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和缴费月份参保职工人数进行核定。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按照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进行核定。

  2、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仍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核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高于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在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进行核定,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

  单位16%,个人8%

  三、缴费年限

  呼和浩特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注: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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