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7 18:20:10作者:佚名

贵阳市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报指南

  一、贵阳市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领条件

  1.企业参保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且颁证当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报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已开通储蓄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4.《贵阳市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5.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请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办理函(A4纸幅面)、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截止颁证时在贵阳市缴费不满36个月、在贵阳市外有缴费记录的,提供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A4纸幅面)。

  三、补贴标准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四、申报地点及时限

  地点:到颁证当月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级参保企业到贵阳市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申领。

  时限: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审核、拨付

  1.申报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提交资料或原因。

  2.经审核后,于每月25日(逢休息日顺延)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每月15日前收件的,当月审核公示;15日后收件的,次月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将拨付清单转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由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在每月10日前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本人开通储蓄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