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材料清单

更新时间:2022-11-17 18:48:32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市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材料清单

  ➤➤➤申请单位应提交资料:

  1.《汕头市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汕头市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

  3.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4.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

  5.脱贫人口证明(市外脱贫人口如无法通过系统查询需提供该证明,参考模板见表单。用人单位可提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衔接进行身份核对。)

  6.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7.属分公司的,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申报补贴资料。

  ➤➤➤温馨提醒:

  1.以上申报材料第6项须提供原件审验(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2.从便民角度出发,申请者不用提交有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内部查询核对,但建议申请者要认真校对好填写的社保情况,以免资料不准确影响申报。可从单位缴纳社保税务系统、汕头市社保局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汕头社保APP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各区县社保分局服务大厅、街道乡镇人社所等处的人社一体机等渠道查询或打印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情况自行进行核对。

  3.从便民角度出发,本省就业困难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内部查询核对。申请者应知晓人员身份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方可申报。

  4.从便民角度出发,本市脱贫人口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乡村振兴部门查询;市外脱贫人口能通过国家贫困人口查询系统等系统查询的,也可不提供证明,其余对象需提供有关脱贫人口证明。申请者应知晓自身身份为脱贫人口方可申报。

  5.补贴对象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补贴或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发放至其单位银行账户。

  6.社会保险补贴实行“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初次申请时审核相关材料,之后在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不再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即后续申请时只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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