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7 21:20:11作者:未知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一、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须提供: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有效票据。

  3.有效票据上没有明细的,须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4.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处方。

  5.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6.报销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医疗费用的,另须提供医院盖章的 有明确化疗记录的门诊病历。

  7.报销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医疗费用的,另须提供医院盖章的放疗小结和放射治疗记录单。

  二、办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须提供: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有效票据。

  3.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

  4.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记录)。

  5.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6.报销急性突发医疗费用的,另须提供就诊医院的急诊病历。

  7.住院期间使用的医嘱单有明确记载的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药品有效票据、住院医嘱单(医院盖章)

  三、医保报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一般情况下,医保报销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内,也就是医保没有断缴的情况下,医保报销需要符合医保三大目录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之内。在这些规则以外的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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