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工资倾斜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2-03-28 12:20:13作者:佚名

贵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工资倾斜补贴政策

  一、贵州省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倾斜工资政策

  对到贵州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的县(市、区)工作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在艰苦边远一至三类县(市、区)或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级别工资高定两档;

  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市、区)工作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在贵州省艰苦边远一至三类县(市、区)或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薪级工资高定两级。

  贵州省要求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二、政策办理途径

  所在机关事业单位落实。

  三、贵州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2021年,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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