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及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8 13:00:26作者:佚名

北京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及标准

  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及标准

  ➤申请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

  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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