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排序方式一览

更新时间:2022-03-28 15:00:10作者:佚名

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排序方式一览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对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审核并经登录公告的申请人,公开通过计算机程序摇号或者抽签等方式进行选房排序,其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优先供应对象与其他对象分别选房排序。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在组织选房排序时,下列申请人应当排列在其他申请人之前:

  (一)烈士遗属;

  (二)见义勇为人员;

  (三)成年孤儿;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优先供应对象。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根据选房排序结果建立轮候名册,每户取得一个轮候序号,并按照轮候序号依次选房。

本文标签: 申请人  住房  对象  机构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