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2-06 16:53:58作者:智慧百科
一、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您在扣除年度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区分以下情形扣除:
1、您是独生子女,可以按照规定金额标准扣除。
2、您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与兄弟姐妹按照规定金额标准分摊扣除。具体分摊方式包括兄弟姐妹按人数均摊、兄弟姐妹约定分摊以及由其父母指定分摊。在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方式下,每个纳税人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50%。
扣除标准: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不属于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且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
二、填写申报准备材料
被赡养老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含)周岁)
共同赡养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如果是独生子女不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
三、手机APP填报图示
第1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2步:选择“赡养老人”之后,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第3步: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第4步:“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
第5步: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5步: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6步:填写“是否独生子女”信息,确定扣除“分配比例”或“分摊方式”后,点击“下一步”。
第7步: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四、申报方式的选择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优点: 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缺点: 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优点: 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缺点: 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五、注意事项
与纳税人关系: 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母、其他”两种情形。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被赡养人出生日期: 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纳税人身份: 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
共同赡养人: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分摊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