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二手房屋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9 00:20:08作者:佚名

沈阳二手房屋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二手房屋转移登记

  办理条件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买卖、互换、赠与的,各方已签订房屋产权转移文书;

  2)继承或受遗赠的,具有遗嘱证明材料或符合继承条件;

  3)共有人增加、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已签订房屋产权转移文书。

  办理程序

  受理→登簿(核准)→收费、发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收费每件80元;非住宅登记收费每件550元(其中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收费每件8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

  本市任一分中心登记大厅办理登记,全市通办哦!

  注: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不支持全市通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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