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1 12:20:05作者:佚名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本人持《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填写《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社区(村)核实
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受理、核实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公示三天;如无有效投诉,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于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街道(镇)审核
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上报的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于二个工作日内报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四)区认定
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上报材料,于二个工作日内在“登记表”上签署认定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就业创业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用章”,记载就业困难类别;“登记表”区、街道(镇)、社区(村)各保留一份,《就业创业证》由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发还给申请人。